赡养老人起纠纷 法援上门暖人心

敬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。近日,一起赡养纠纷的法律援助案件在石台县人民法院宣判,我所崔金香律师作为该案件的原告代理人,通过专业优势成功调解了该纠纷,维受援人合法权益。

该案件的原被告父子、母子关系,两原告系夫妻关系,婚后育有一子一女。儿子娶妻生子后,老人将主房儿子,搬隔壁角屋(原主屋厨房,屋内设施陈旧,无电器插座,仅照明灯一个)近几年因年纪越来越大,体弱多病,基本丧失劳动能力,住宿条件极为恶劣,生活极度困难,在此情况下,儿子仍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遂向石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,指派至我所崔金香律师。崔律师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案情,经过多番调解、庭审、判决,最终圆满解决。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,然而,法律之上却是满满的亲情,崔律师的努力最终换来了老人安详的晚年。

我所的律师团队热心公益,以行动展爱心,充分发挥出律师在法律援助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,增强了律师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,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,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,对律师继续支持和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正面作用。(供稿人:安徽程千胜律师事务所 梅丹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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